康明中等职业学校“评优评先”方案
为鼓励学生自我教育,自我管理,自我发展,让学生逐步学会做人处事,激励学生工作积极性,学会热爱集体生活,学校设置了“优秀学生会干部”、“优秀校护卫队队员”、“优秀班干部”、“优秀学生”、“最佳进步奖”等评选项目。为使学生的评优评先能真正的起到激励作用,使其更规范、更公正、更合理,现将开展学生评优评先活动的细则制定如下:
一、评选名额
名额分配:“优秀学生会干部”一名,“优秀校护卫队队员”一名,“优秀班干部”、“优秀学生”、“最佳进步奖”各班一名。原则上一个学生不能重复评选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最佳进步奖
1、思想品质进步最大、进步最快,获得老师和同学的一致认可。
2、无重大违纪行为。
(二)优秀学生
1、思想品德好,遵守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。
2、学业成绩好。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好学,刻苦钻研,有较强的解决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,学年学习成绩名列前五名。
3、关心集体乐于为集体服务,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,不做损害集体的事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4、明辨是非,不受不良行为影响,能对不良行为提出批评。
5、热爱劳动,不拈轻怕重、不怕脏不怕累,认真完成劳动任务。
6、勇于认错改错,对师长、同学有礼貌。
7、团结同学、助人为乐,做事与交往不自私自利。
8、懂得感恩,能用积极的行动回报帮助过自己的人。
(三)优秀班干部评选条件
《优秀班干部评选条件及办法》同《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及办法》,评选条件中另补充二点:
1、做为班干部,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,对老师负责,对同学负责,及时传达老师的任务,并能及时向老师反应班级同学的心声,向老师提出合理化建议,为班级的发展出谋划策。
2、以身作则,不拈轻怕重,不挑肥拣瘦,宁可放弃个人的利益而保全集体的荣誉。
(四)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条件
1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,组织好所负责的兴趣小组活动,且起到一定成效的。
2、认真组织策划学校各项活动。
3、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,有较强的责任心。
4、无违反班纪校规行为。
(五)优秀校护卫队队员评选条件
1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有高度的责任心,无擅自离岗行为。
2、服从部门负责人和队长的领导。
3、无违反班纪校规行为。
三、评选程序
评选采取任课老师评选和学生评选两种方法,两种方法同时进行,取一致认可且排行在前的学生。校长室审核后,确定各项受表彰人员,对各项荣誉获得者,在学期结束前进行表彰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“优秀班干部”、“优秀学生”、“最佳进步奖”等评选项目由各班班主任按评选条件组织任课老师评选和学生评选。
2、“优秀学生会干部”、“优秀校护卫队队员”等评选项目由学生会主席按评选条件组织学生会负责老师、学生会各部门指导老师、全体学生会干部、全体校护卫队队员进行评选。
3.评选工作必须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坚持标准,严格把关,确保推选对象的代表性和典型性。
4.按照名额分配要求,请各负责人务必于6月21日前将各项目入围名单上交校长室。
校长室
2010-6-11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