团中央权益部 中央综治办督导室 公安部宣传局
发布寒假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
本报北京1月15日讯(记者 翟帆)共青团中央权益部、中央综治办督导室、公安部宣传局今天在北京中关村第三小学召开会议,联合发布“2009年寒假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”,对青少年寒假期间的娱乐、出行、心理、家庭安全等方面的注意事项进行提醒。
据悉,“2009年寒假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”同时发布了文字版、语音版、漫画版、动画版,运用多种信息技术,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,把自我保护教育的内容有效渗透、传递给青少年。广大青少年可登录新浪网、中国青年网,浏览、下载相关内容。为了保证活动效果,1月15日至2月15日期间,各地团组织、综治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基层单位还将根据各地情况,进一步加强青少年自我保护宣传教育。
主办方负责人告诉记者,增强青少年的自护意识,提高青少年自护能力应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任务。家长要积极承担家庭教育的责任,身体力行科学、文明、健康、安全的生活方式,为孩子们做出表率。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,做好教育发动,延伸教育触角,充实自护项目,增强教育实效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,立足全局,结合实际,加大投入,广泛普及自护知识,引导全社会来关心和爱护青少年,逐步形成学校、家庭、社会“三位一体”的互动机制,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成长环境。(来源:中国教育报 )
